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报告

2019年巴中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7 17:26 来源:环境监测中心站 阅读:

1、工作概况

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C2019110号)的要求,按照任务分工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巴中市生态环境局统筹组织辖区各监测站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全年监测一次。监测项目按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和排污许可等的要求确定,同时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巴中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的通知》(巴环办发〔2018〕)48号)有关要求,对2019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

2、任务完成情况

监测范围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9〕13号)执行,2019年巴中市应监测重点排污单位61家,实际监测53家,有8家因无外排废水和不具备监测条件未开展监测,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51家,实际监测44家,有7家企业因无外排废水而未监测;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13家,实际监测12家,有1家企业因不具备监测条件而未监测;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共17家,实际监测17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10家,抽测监测了2家。未监测企业情况见表1。

表1未监测企业情况表

排污单位类别

排污单位名称

未监测原因

水环境

平昌温氏灵山种猪场(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无外排废水

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五木扩繁场(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无外排废水

平昌温氏元山种猪场(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无外排废水

通江县康源油脂有限公司

无外排废水

巴中市巴山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外排废水

南江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无外排废水

巴中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二龙种猪场

无外排废水

大气环境

巴中市国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热拌站)

不具备监测条件

3、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体污染物采样方法》、《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监测分析采用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分析方法。从采样—分析—数据上报,自始至终贯穿质量保证原则,坚持三级审核制度。监测工作保证在稳定的生产状况下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都选用了相应国家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4、监测结果分析(监测结果见附表)

1、巴中市2019年所监测的44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44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2、巴中市2019年所监测的1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12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3、巴中市2019年所监测的17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17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4、巴中市2019年所监测的2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2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附件: 2019年巴中市监督性监测排放-大气环境(无组织0.xls

2019年巴中市监督性监测排放-大气环境.xls

2019年巴中市监督性监测排放-废水.xls

2019年巴中市监督性监测排放-周边环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