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巴州区光辉镇污水处理站、巴州区枣林镇污水处理站、巴州区清江镇污水处理厂、巴州区水宁寺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7-5266457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公众参与 |
1 |
巴中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巴中市中心医院(南坝院区)西南侧580m,巴河右岸,地理坐标:东经106°45′30.678″,北纬31°49′43.282″ |
生活污水5.5万m3/d |
连续 |
管道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 |
COD≦60mg/L,氨氮≦8mg/L,BOD5≦20mg/L,总磷≦1mg/L。 |
COD不超过1204.5t/a,氨氮不超过160.6t/a,BOD5不超过401.5t/a,总磷不超过20.075t/a。 |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2 |
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排污口 |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乡虎家梁,汉巴南高铁桥下游约550m处,巴河右岸,地理坐标:东经106°44′43.64",北纬31°48′9.23" |
生活污水7.5万m3/d |
连续 |
暗管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 |
COD≦50mg/L,氨氮≦5mg/L,BOD5≦10mg/L,总磷≦0.5mg/L。 |
COD不超过1368.75t/a,氨氮不超过136.88t/a,BOD5不超过273.75t/a,总磷不超过13.69t/a。 |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3 |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 |
巴中汇鑫发展有限公司 |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污水处理站西侧,恩阳河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06°42′53.57″,北纬31°47′26.62″ |
生活污水500m3/d |
连续 |
明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
COD≦20mg/L,氨氮≦1mg/L,总磷≦0.2mg/L。 |
COD不超过3.65t/a,氨氮不超过0.18t/a,总磷不超过0.04t/a。 |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4 |
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 |
巴中汇鑫发展有限公司 |
巴州区青滩电站拦河坝下游约350m处,南江河右岸,地理坐标:东经106°44′56.59″,北纬31°56′8.03″ |
生活污水300m3/d |
连续 |
明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
COD≦20mg/L,氨氮≦1mg/L,总磷≦0.2mg/L。 |
COD不超过2.19t/a,氨氮不超过0.109t/a,总磷不超过0.0219t/a。 |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5 |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巴中汇鑫发展有限公司 |
巴州区清江镇台山村四组,化成河右岸,地理坐标:东经106°58′47.59″,北纬31°50′12.06″ |
生活污水2000m3/d |
连续 |
明渠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 |
COD≦60mg/L,氨氮≦8mg/L,总磷≦1mg/L。 |
COD不超过43.8t/a,氨氮不超过5.84t/a,BOD5不超过14.6t/a,总磷不超过0.73t/a。 |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6 |
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巴中汇鑫发展有限公司 |
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污水处理站西侧,驷马河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07°1′1.62″,北纬31°48′58.86″ |
生活污水500m3/d |
连续 |
明渠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 |
COD≦60mg/L,氨氮≦8mg/L,总磷≦1mg/L。 |
COD不超过10.95t/a,氨氮不超过1.46t/a,总磷不超过0.1825t/a。 |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