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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排放限值公示

2020-02-19 16:53 来源: 综合室 作者:柏明

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筛选条件,基于2018年度环境统计数据,我市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不低于辖区总量的65%(筛选排放限值见下表),现将2020年我市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排放限值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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