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审批项目公告

关于2020年7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09:13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71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715日-202072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话:0827-5269625  5775722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编:636000

202071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

巴环审〔2020〕20号

2020年7月14日

2

平昌县龙岗镇高阳村采石场项目

巴环审〔2020〕21号

2020年7月14日

巴环审〔2020〕20号.pdf
    巴环审〔2020〕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