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巴中市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罗村煤矿15万吨/年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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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罗村煤矿15万t/a原煤矿能项目 |
通江县铁溪镇罗村 |
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众瑞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630m主平硐及工业场地、新建+950m回风平硐及场地、改造利用原有探井等井巷工程建设内容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程。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因矿井建设而裸露的土地应及时采取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对于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在降雨天气应加以覆盖。 3、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占地影响,避免对周围植被的扰动。 4、井巷开挖建设的土石方中原煤外售、少量废石回填工业场地及道路平整外,矸石全部运往万源市青花镇综合利用。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水经处理后作为井下、地面、道路防尘洒水等回用,剩余部分排放至沙湾水库。 2、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交当地居民作为耕地、林地农肥使用,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易产生扬尘的石灰、水泥等,采取篷布覆盖措施;购置洒水车,在施工区域设专人洒水降尘 。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禁用高噪音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4、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作业,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措施。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2、施工期生活垃圾施应集中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定期清运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高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禁止高噪声设备(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 2、通风机安装消声器。 六、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2次网上公示,在《巴中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通江县铁溪镇罗村村民委员会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项目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