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项目公示

关于2020年9月1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0 10:49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11-2020917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27-5269625  5261301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环境保护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红星段101

南江县人民医院

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一台DSA,型号为GE Optima IGS330,其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

DSA机房设计:DSA机房室内面积为室内面积为48.24m2(长7.2m×6.7m×4.2m);四侧墙体均为200mm实心页岩砖,在表面涂抹30mm硫酸钡水泥;楼顶和地面为120mm混凝土,在地面上方和楼顶地面涂抹30mm硫酸钡水泥;控制室观察窗(FHC1610)使用4mm铅当量铅玻璃(铅玻璃厚度20mm);控制室铅防护门(FHM1021)、污物门(FHM0921)和缓冲间门(FHM1521)均含4mm铅板。

1、施工期环境影响(一)施工废气。及时清扫施工场地,并保持施工场地一定的湿度;车辆在运输建筑材料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减少沿途抛洒; 施工路面保持清洁、湿润,减少地面废气。(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已进入建设单位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已完成的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三)施工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电锤﹑电钻等设备产生,在施工时已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标准规定,将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禁止夜间施工。(四)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材料可回收利用部分重新利用后剩余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市政部门制定的垃圾堆放场。

2、运行期环境影响(一)电离辐射。项目运行后,DSA操作及相关的辐射工作人员能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职业人员受照剂量限值的要求,并满足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职业人员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本项目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机房,在加强机房屏蔽防护后,其屏蔽防护能力能够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130-2013) 对于 DSA 介入机房不低于 2mm 铅当量的屏蔽要求,开机时对于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也能够满足标准中机房外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不大于 0.1mSv”的要求。(二)臭氧。DSA机房的空调每小时换气次数4/小时,产生的O3通过空调排风系统排至大气环境中。本项目产生的臭氧排入大气环境后,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其排放后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0.2mg/m3)的要求。(三)废水。项目运行后,废水主要为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病区污水、生活污水经沼气池预处理后通过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四)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调噪声,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均处于室内,通过建筑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