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项目公示

关于2020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8 15:02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巴中21井组钻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巴中22井组钻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19—2020628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27-5269625  5775722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中21井组钻采工程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环岭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巴中21井组包括巴中21井及3口规划井,井别为预探井、开发井,井型为直井,设计井深均为3000米,目的层为沙溪庙组,拟开发的天然气预测不含硫化氢。钻采工程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采气工程,不含地面集输内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间,洗井废水、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回用于本项目配置压裂液;不可回用的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用密闭罐车运至河飞203回注站预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营运期站场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生态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产生的气田水用密闭罐车运至河飞203回注站预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不会周边地表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作业期间井场接入电网作动力,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测试放喷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少,且排放时间短,对所在地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运营期天然气均在压力管道内密闭运行,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水套加热炉仅冬季运行1~2月,燃烧自产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很少,通过自带9m高排气筒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仅在检修或事故放散时将产生少量的放散废气,其污染物为甲烷等,放散量很小,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接受。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固废(水基岩屑、废弃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固液分离后用密闭罐车转运至四川大地山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化利用,实现钻井固废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油按危废进行收集、管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现场无残留。营运期生活垃圾建垃圾坑集中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预测结果,井组钻井、压裂施工作业期间会对周边较近居民点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发电机设置发电机房采用减震吸声等措施、柴油机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外环境的噪声影响。评价提出针对夜间影响突出的问题,可与井场外噪声超标的居民协商,通过临时搬迁或租用其房屋作本项目生活区用房的补偿方式来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取得居民谅解,避免环保纠纷。采气期站场内仅涉及地面采气,无原料气的处理和加工环节,场内压力变化小,气流噪声源强小,厂界噪声达标,运营期对周边居民声环境影响小。

5、相关部门意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以“西南油气〔202063号”文下达了巴中21井组钻采任务;巴中市巴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实拟布天然气钻探开发井选址位置的复函》,巴中21井组位于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开发边界以外,原则同意该钻探井位置。

2

巴中22井组钻采工程

 

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碾盘寺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巴中22井组包括巴中22井及3口规划井,井别为预探井、开发井,井型为直井,设计井深均为2800米,目的层为沙溪庙组,拟开发的天然气预测不含硫化氢。钻采工程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采气工程,不含地面集输内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间,洗井废水、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回用于本项目配置压裂液;不可回用的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用密闭罐车运至河飞203回注站预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营运期站场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生态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产生的气田水用密闭罐车运至河飞203回注站预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不会周边地表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作业期间井场接入电网作动力,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测试放喷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少,且排放时间短,对所在地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运营期天然气均在压力管道内密闭运行,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水套加热炉仅冬季运行1~2月,燃烧自产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很少,通过自带9m高排气筒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仅在检修或事故放散时将产生少量的放散废气,其污染物为甲烷等,放散量很小,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接受。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固废(水基岩屑、废弃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固液分离后用密闭罐车转运至四川大地山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化利用,实现钻井固废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油按危废进行收集、管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现场无残留。营运期生活垃圾建垃圾坑集中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预测结果,井组钻井、压裂施工作业期间会对周边较近居民点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发电机设置发电机房采用减震吸声等措施、柴油机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外环境的噪声影响。评价提出针对夜间影响突出的问题,可与井场外噪声超标的居民协商,通过临时搬迁或租用其房屋作本项目生活区用房的补偿方式来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取得居民谅解,避免环保纠纷。采气期站场内仅涉及地面采气,无原料气的处理和加工环节,场内压力变化小,气流噪声源强小,厂界噪声达标,运营期对周边居民声环境影响小。 

5、相关部门意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以“西南油气〔202063号”文下达了巴中22井组钻采任务;巴中市巴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实拟布天然气钻探开发井选址位置的复函》,巴中22井组位于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开发边界以外,原则同意该钻探井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