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项目公示

关于2019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0 14:51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5269625 5775722

传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

巴中市通江县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巴中市通江县境内,项目推荐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路线起于通江县诺江镇,接既有省道204线,与通江县环城北路相交,沿小通江河谷向北布设,经涪阳镇、新场镇、青浴乡、板桥口乡,止于诺水河镇聂家坝村,接拟建诺水河至光雾山一级公路连接线。本项目为一级公路,全长53.210km,主线路基段长25.284km,连接线路基段长5.980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21.5m,四车道;连接线长5.980k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8.5m,两车道。设置涵洞2233.63m/92道,桥梁20490m/90座,隧道7808m/4座,桥隧比47.81%;设置施工便道44864m。拟建公路总投资60.6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219.6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3%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修建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禁止外排,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或林灌。项目工程设计中桥梁涉水基础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通过采取钢护筒围堰防护措施,工程在桥墩施工中可以有效减少施工对河流水质的影响;营运期项目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环境空气污染防治主要采取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和机械,选用低尘工艺、采取降尘防护措施、湿式作业、个人防护等防治其他施工作业面粉尘,通过洒水降尘、道路养护、尾气净化等防治交通废气及机械燃油废气。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严禁弃渣堆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送往通江县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施工场地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收费站和养护站的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车辆洒落固废,通过集中收集后送交通江县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运转。新场镇中心小学安装隔声屏,同时预留声环境跟踪监测费用,并按照环评要求定期进行跟踪监测,特别是沿线较敏感的学校,若发生超标,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降噪措施。

5、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纵向调运,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部分临时用地和弃渣场用地进行复耕以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同时切实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临时用地要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认真恢复。

7、相关部门意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路函〔201954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S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川国土资函〔201814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192120180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