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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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
来信标题: | 工地乱倒生活白色垃圾,致使村民水井污染 |
来信时间: | 2019-01-23 09:50 |
来信内容: |
敬爱的环保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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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19-02-18 10:02
答复意见: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巴委办发【2017】4号)文件规定,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于环保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建议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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