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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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
来信标题: | 河道污染 |
来信时间: | 2018-09-27 15:17 |
来信内容: |
四川巴中平昌白衣镇磴子乡有一条大河几年前被人承包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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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18-10-09 16:12
答复意见: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巴委办字【2017】4号)文件规定,你反映的事项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建议向农业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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